依据工作需要,我市部分面向社会招聘职位发生变化,经研究决定,现对《2019年长春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公告》进行补充,具体招聘事宜以补充公告为准。
长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4日
2019年长春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员工补充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依据中共长春委办公厅、长春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公告》与国家、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2019年长春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136家事业单位,提供了505个职位,计划招聘员工795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9年长春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职位及资格条件大全》。
2、报名条件及条件
基本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遵守中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备好的品行;
4.拥有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职位对年龄有特殊需要的,按招聘职位需要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8月14日为准。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考试报名不受年龄限制。
职位条件
符合职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历程等有关条件详见附件。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考试报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赞同;
2.在职职员考试报名,应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赞同;
3.招聘职位条件需要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职位系列;
4.为残疾人就业特设职位具体需要详见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遭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同意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职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职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职员;
4.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职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职位需要最低服务年限的职员;
6.现役军人;
7.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职员。
回避情形
面试职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的,不能考试报名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3、报名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交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互联网方法进行。
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
长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
面试职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看本公告,对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本附件中所示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在线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在线报名的方法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入口为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
报名日期:2019年8月19日9时至2019年8月21日16时